「本文来源:大众日报」
10月31日,记者从山东省药监局获悉,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10月24日,省药监局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菏泽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形势,严防北京德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店的问题在本地出现,按照省药监局要求,迅速采取行动,印发通知,在全市对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检查。
菏泽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两个督察组和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药店现场抽查、实地督导。重点检查药店严格落实“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责任以及“早报告”制度、进门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控要求,督促各药品零售企业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不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未发挥“哨点”作用的药店,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截至目前,全市本周派出检查人员人次,检查药店家次,约谈4家,限期整改59家,停业整顿14家,公开曝光5家。
下步,该局将继续绷紧疫情防控“安全弦”,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和督导暗访力度,确保药店营业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生命健康。
另据了解,10月29日,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到日照大学城、东港区南湖镇、莒县龙山镇、莒县长岭镇检查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组主要检查了药店是否严格执行进店测量体温和查验健康码,是否按要求暂停销售“四类药品”,是否有效劝阻发热患者医院就诊,并现场查看了药店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情况。
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对药店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的排查力度,按照省药监局和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立即暂停销售“四类药品”,对全市药店疫情防控情况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确保药店入店测体温、查验健康码以及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等防控措施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共派出检查人员人次,检查药店家次,限期整改80家,警告2家,约谈2家,停业整顿22家,立案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