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历时3年的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我国农村集体的家底最终清晰呈现在人们面前。集体土地总面积65.5亿亩,账面资产6.5万亿元……摸清家底,既可以查实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基本实现底清账明,又可以理清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关系,盘活存量资源,用农民手里的“红本本”变出实实在在的“红票票”。
村里有多少地?账面资产几何?增值情况怎样?目前,改革开放后农村集体领域规模最大的一次清查已基本完成。
这次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从年开始,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历时3年,农村集体的家底最终清晰呈现在人们面前。
“一锅粥”变成“一本账”
农村集体资产关系6亿农民、2.9亿农民工和村内特殊群体的切身利益。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农村集体资产存在产权虚置、账目不清、分配不公开、管理不透明等问题。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二级巡视员余葵表示,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草原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文化、卫生等非经营性资产。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保护农民财产权益的客观要求。
目前,全国农村集体家底基本摸清,资产总量庞大。全国共有集体土地总面积65.5亿亩,账面资产6.5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1万亿元,占47.4%;非经营性资产3.4万亿元,占52.6%。集体所属全资企业超过1.1万家,资产总额1.1万亿元。同时,资产高度集中在村级。村级资产4.9万亿元,占总资产的75.7%,村均.4万元;乡镇、组级资产总额分别为0.7万亿元和0.9万亿元,分别占比11.2%和13.1%。
不过,村庄之间资产分布还不均衡,有超过四分之三的资产集中在14%的村。从地域分布看,农村集体资产大体呈“6、2、2”分布格局,东部地区资产为4.2万亿元,占总资产的64.7%,中部和西部地区资产大体相当,分别占总资产的17.7%、17.6%。从资产经营收益看,有10.4%的村收益在50万元以上,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城郊村和资源充沛的村庄。
不少村民向记者反映,清产核资前,感觉村集体资产好像是“镜中花”“水中月”,看得见却摸不着,集体家底有多少不清楚,对自己拥有的份额也很模糊。但清产核资让过去的“一锅粥”变成了现在的“一本账”,查实了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基本实现底清账明。数据显示,清产核资后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额增加0.8万亿元,增幅14.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近亿元,主要是近年来财政项目投入到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
“空壳村”变身“实心村”
记者此前在农村采访时,会了解到一些农民反映集体资产被村干部侵占、挪用,也有农民反映集体资产“空壳化”、保值增值不够。“管好用好集体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此类问题,要求各地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一方面,加强集体成员对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规范财务公开。另一方面,做好日常财务收支定期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定期通报、责任追究等手段扎牢制度的笼子。比如一些地方通过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各地以清产核资为契机,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了资金使用混乱、资产随意处置、资源发包有失公允等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问题。比如,黑龙江省长岭县将清理整治同扫黑除恶相结合,破获侵吞集体资产刑事案件14起,被非法强占的多公顷草原、林地等已全部退回集体。各地还完善了集体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定期报告等制度,集体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山西、四川、陕西等省份制定非经营性资产确权及管护办法,重点对学校、道路、水利设施等资产的产权归属、管护主体作出规定。
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年以来,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支持28个省份和4个计划单列市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年,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文件,明确计划到年在全国范围内扶持10万个左右的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年6月,农业农村部下发文件,鼓励各地以发展产业、盘活资源等为抓手,探索贫困地区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升的有效路径。
伴随改革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到了“身份证”。年11月,农业农村部首次为10个集体经济组织颁发了登记证书,这标志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身份证”。为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政策,明确减免改革过程中相关契税、印花税,降低改革成本;会同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文件,指导各地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银行开户等业务。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已有超过34万个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取了登记证书。
“红本本”变出“红票票”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产业经济室主任刘长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的问题突出反映在经营性资产上。经过多年积累,不少地方的集体经济发展了,形成了数额较大的经营性资产,如果不明晰归属、完善权能、盘活整合、创新机制,这些资产难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应有的作用。基于此,中央提出,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通过清产核资可以看出,从资产构成看,全国有3.1万亿元经营性资产,这类资产是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其中,预期可带来收益的厂房、商铺、机器设备等经营性固定资产超过1万亿元。未承包到户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集体土地资源共有15.5亿亩,其中,有36%对外出租经营或投资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
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全国已先后开展了四批改革试点,各地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规范开展成员身份确认、折股量化资产、建立健全组织、办理登记赋码等工作。截至年底,中央试点单位包括15个省份、89个地市、个县(市、区),各级试点单位已经覆盖到全国80%左右的县。今年3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商请13个非整省试点省份全面推开改革。此外,北京、上海、浙江等3省市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至此,改革试点实现省级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各地在改革中注重探索创新,破解改革难题。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以县或地市为单位统一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在明确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将具体认定标准交给群众商议;坚持分类推进实施,改革主要针对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随着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方式形成了一些资产,这些地区也根据情况变化,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目前,全国已有超过41万个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认成员超过6亿人。各地积极探索资源开发型、物业租赁型、乡村旅游型、农业生产型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盘活了集体资源资产。基层干部说,改革把集体家底摸清了,把谁是成员搞清楚了,把集体和农民的关系理清楚了,农民手里的“红本本”变出了“红票票”,这是实实在在的成果。(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乔金亮)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