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吉林省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工作方案》,经县级自评申请、市级初审确认、省级审核验收、公示退出等程序,靖宇县、大安市、通榆县、安图县、汪清县、双辽市、柳河县、长岭县、白城市洮北区9个县(市、区)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经研究,批准上述9个贫困县脱贫退出。
特此公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年4月11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