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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2/23 17:55:00

4月22日,重庆市奉节县城一名二年级小学生在上学途中,不幸被三条恶犬咬死。随后,犬只喂养主人被奉节警方控制。26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孩子父亲刘齐(化名)处获悉,经过协商,双方就善后事宜已达成和解。

刘齐表示,4月26日上午,在当地街道办事处的协调下,刘家人和养狗主人的几位亲属在善后赔偿金问题上进行了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由肇事方赔偿给刘齐家55万元。“考虑到大家都住在同一个地方,往后都还要生活,人还是要讲情分的,我们也就同意了这个协商结果。”刘齐说。

关于接下来的打算,刘齐表示,“我们现在都还是懵的,父母很自责,每天都郁郁寡欢,我想的是先把父母安抚好,后面的事情再说。”

此外,对于养狗人是否还需追究刑事责任这一问题,封面新闻记者向重庆一位法律界人士咨询后获悉,取得受害人家庭的谅解,只是减轻而不是完全免除其刑事责任。

“养狗人是否构成犯罪,应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移送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养狗人构成犯罪则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会做出判决以认定养狗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尹明沁律师表示。

新闻回顾

4月22日清晨,重庆市奉节县城发生一起悲剧,一名二年级小学生在上学途中,不幸被三条恶犬咬死。目前,犬只喂养主人已被奉节警方控制,事件尚处于后续处置中,当事方还没有就善后事宜达成一致。

孩子不幸被恶犬咬死。

悲剧发生在上学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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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清晨6点过,八岁的刘小渤和往常一样,由爷爷领着,走在去往学校——报国路小学的路上。小渤的爸爸妈妈都在外地打工,他就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块。据小渤的幼儿园老师介绍,孩子在上幼儿园时,就是一个乖巧的小朋友,“很懂事,性格很开朗”。

当爷孙俩走到夔门街道长岭村的一处乡村道路时,爷爷突然想起自己忘带公交卡,就让小渤先慢慢走着,他回家拿到卡后再来赶上。恰恰就是这个再平常不过的举措,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当地居民在事发现场。视频截图

爷爷回家拿公交卡,小渤就一个人继续往前走。突然间,路边一个农户家中窜出三条猛犬,直接扑向了小渤。

后来的情况正如网络上流传出的视频那样惨不忍睹,小渤被三条猛犬咬得面目全非,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初步检测后证实,刘小渤系创伤性休克加合并气管离断死亡。据知情人士透露,警方接警赶到现场后,对三条猛犬进行了紧急处置,其中两条被当场击毙,另外一条也在事后进行了处置。目前,猛犬喂养主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奉节警方控制。

孩子父亲:还小渤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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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后,小渤在外打工的父母立即赶回奉节处理后续事宜。封面新闻记者辗转联系到孩子父亲刘齐,他情绪低沉地对记者说:“我们现在的想法,要谅解就按照我们提出的92万元的赔偿标准来谅解;不谅解就走法律程序。”

刘齐解释说,这92万元的赔偿并不是“狮子大张口”,而是按照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费、交通费等综合计算出来的,“人生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我们觉得很懵,天都要塌下来的感觉。”


  

咬死孩子的三条恶犬,其中两条被当场处置。视频截图

刘齐特别说到,由于自己家户口还在农村,在协议赔偿时,肇事方提出得按农村标准进行赔偿,“但小孩在城市里读书,有暂住证,跟完全意义上的农村户口不一样,所以我们没同意。”

据知情人透露,养狗主人大概37、8岁,被警方带走后,就由他的几位家人出面跟刘家进行协商。刘齐说,协商时,养狗一家人的态度虽说还算不错,但他们变着法子来减轻自身责任是无法接受的。“小孩辛辛苦苦养到八岁,说没就没,换在哪位家长身上能接受?”刘齐说道。

此外,当地居民介绍说,“咬死刘小渤的几条狗子,凶得很,前段时间就咬伤过人,甚至几天前还把附近邻居家的一条大狗直接咬死。”刘齐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目前警方调查后得出的结论是,孩子被咬死的责任百分之百是在对方身上。

最后,刘齐表示,他们一家人希望协商尽快结束,给孩子一个说法,“我们没有精力和时间在这种事情上耗来耗去。”

奉节警方在现场处理恶犬视频截图

新《动物防疫法》实施在即,请管好自家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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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向法律界人士咨询后获悉,刘家提出的赔偿标准基本上是合情合法的,“尽管目前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区分了农村和城镇,但刘小渤已经在县城的小学上了两年学,而且又有城市暂住证,无疑应当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尹明沁律师表示。

尹律师详细分解了赔偿金的构成,死亡赔偿金方面,获赔金额是重庆城镇居民年收入×20年;丧葬费是城镇居民社平工资×6个月,“光是这两笔费用加一块就已经有80多万元,再加上一定的交通费、误工费、精神伤害赔偿费,刘家要求92万元的赔偿费用,并不过分。”

律师还表示,养狗主人的问题,则要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结果来确定,如果他没有主观唆使狗咬人,又能积极进行赔偿,取得受害人家庭谅解,或许能减轻罪责。

5月1日,新《动物防疫法》将正式实施,法律对养狗人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治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因此,尹明沁律师认为,新《动物防疫法》更加强化了对养狗人的约束行为,今后,犬只如果没有被拴好而发生了伤人甚至致人死亡事件,就应当完全承担“过失伤人或过失致人死亡”的罪责。

注:刘小渤、刘齐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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