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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31 1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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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中小学、幼儿园:

为确保全区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义务教育法》《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渝教基发〔〕1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区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权同步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区教委备案,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四)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三、招生办法

(一)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凡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在我区中心城区居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读办法具体见《綦江区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城区中小学招生办法》,在我区乡镇居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以直接入读当地的小学、初中学校。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三)残疾儿童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实行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学校及有关部门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方可实施。

(四)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实验学校和实验一小两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委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区教委按照两所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管控,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区教委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两校招生具体实施办法见《綦江区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城区中小学招生办法》。严禁提前招生、严禁择优招生。

四、工作要求

(一)合理控制办学规模

各学校要根据学位情况合理申报本校秋新生招收计划,按照区教委和责任区划定的招生片区、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招生计划的,请及时与责任区和基教科联系。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合理控制办学规模,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

(二)科学划定招生范围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要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合理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片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审慎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意。为推进綦万“三化”发展,綦江万盛毗邻地区根据家长意见就近入学融合招生。

(三)规范执行招生程序

1.公布招生入学信息。区教委将于6月10日前公布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好“一校一策”招生工作方案并报区教委审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2.信息采集和报名审核。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按照区教委公布的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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