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高温的楼市行情,很多人处于亢奋中,很多人无法淡定。一手房相关者如此,二手房的房东们也是这样。成交合约已生效,却半途反悔。最近楼市君朋友圈内,出现两个案列,颇有意思,也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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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5万元定金签订了买卖合同,等着办下一个手续时,赵女士却被泼了一盆冷水:中介告知她房主不卖了。
“如果西安的房价大跌,我要将缴纳的5万元定金退回,对方愿意吗?”提起近日购房的经历,赵女士气就不打一处来。3月22日,她通过玛雅中介买了曲江新区一套价值万元的商品房,支付了5万元定金,与这套房子的房主李某及中介三方签订了《买卖定金合同》。
之后,她就等中介工作人员办理下一步手续,却一直没消息。4月底再次催问时被告知,房主李某不卖了,对于为何不卖没给出说法。于是她自行联系了房主李某,李某说,要想买可以,但得根据行情重新商议价格。
赵女士说,既然李某违约不卖了,根据三方当时签订的《买卖定金合同》,就得双倍赔偿定金,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对方拿出的合同,与她手里的竟然不一样,附加条款里多了一条“玛雅保证在一个月内为李某办好房产证”。因为至今房产证都没有办出来,所以李某根本不需要承担责任。
中介店长沈某说,房主不卖了,他们也没办法,建议赵女士起诉李某,公司愿配合提供相应手续。对于为何买卖双方合同内容不一致的问题,沈某表示,是因为新来的经纪人对业务不熟悉,当时赵女士急着走,经纪人忘填了。
2
律师朋友年前买房,年后房价大涨,她对老公信誓旦旦:卖方是清华大学毕业(年出生)高材生,当年的县状元,国企高管,不会毁约的。
结果她被狠狠打脸,近日卖主提出,房价涨了大概40多万,要么加钱,要么他毁约,不卖了。
律师朋友有三个选择:1、加钱。2、同意解约,房子不买了,要求卖主支付违约金,当然违约金数额也不是容易达成一致的。3、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合同。
律师朋友觉得很不爽,有人安慰:换作是你,在利益面前,你也会做同样的事,所以,不必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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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吗?换你是房东,面对这样的情况,会做同样的事吗?
作为市场行为,利益第一,房东心态可以理解,但在合约生效了,却要加价,或者单方面毁约,得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了。
不得不说,在“利益”面前,坚持做人的基本原则,对不少人来说,的确很难。而要做到在任何状态下,都能遵守契约精神则更可贵。
近期西安楼市持续高温,在各种“利好”消息满天飞的态势下,楼盘营销迎来前所未有的“幸福期”,原先卖不动的楼盘价格也“一周一个样,一月大变样”。二手房市场也跌宕起伏。在后市尚不明朗的情况下,楼市会怎么样?
楼市君把这两则生活中的案例发在这,并不是要批评谴责谁,让大家来讨论。或许对我们都是一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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