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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7 14:31:00

9月19日16时许,西岭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交通整治“百日攻坚”霹雳行动中,发现一辆幼儿园校车行驶在西岭镇石江村至西冲村道路上,民警依法对该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和对驾驶员相关证件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校车系西岭镇某幼儿园校车,驾驶员李某某(男,现年33岁,本市西岭镇五冲村人)的驾驶证为B2照,且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民警遂依法将驾驶员李某某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明,违法行为人李某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常宁市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行*拘留十日、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相关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四、《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五、准驾车型:

B1车型:中型客车,准驾车辆包括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包括C1、C2、C3、C4、M。

B2车型:大型货车,准驾车辆包括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包括C1、C2、C3、C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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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周斌

编辑:邓丽娜

审核:尹邵芳曾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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