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年第35期)。本次抽检样品中,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中,餐饮食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糕点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冷冻饮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调味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
吉林山菇娘食品2批次野山珍二氧化硫超标
农安县农安镇北大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山菇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珍(滑子蘑)(1kg/袋、山韵商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10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
九台满客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山菇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菌(滑子蘑)(1kg/袋、菇娘+图形商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
据了解,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长春双茸酿造公司3批次大豆酱不达标
农安县合隆镇人和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双茸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大豆酱(克/袋、双茸+图形商标),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51g/g,标准值为≥0.60g/g。
高新园区美地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双茸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大豆酱(克/袋、双茸+图形商标),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56g/g,标准值为≥0.60g/g。
农安欧亚商贸物流中心销售的标称长春市双茸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双茸大豆酱(克/袋、双茸+图形商标),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53g/g,标准值为≥0.60g/g。
据了解,氨基酸态氮是酱类、酱油鲜味的主要来源,由制造原料中的蛋白质水解产生。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也有可能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的是产品的风味。
长岭县冬泉食品公司甜味冰甜味剂超标
农安县农安镇红霞雪糕批发店销售的标称长岭县冬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乐冰(甜味冰)(80克/袋),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g/kg,标准值为≤0.65g/kg。
据了解,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它是一种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甜蜜素有增强甜度、代糖的作用,基本无营养作用,但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吉林辉庆农业公司大姐农庄榛蘑重金属“镉超标
吉林省辉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朝阳镇办事处销售的标称吉林省辉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加工的大姐农庄榛蘑(g/盒、大姐农庄+图形商标),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2.8mg/kg;标准值为≤1.2mg/kg(按浓缩率换算)。
据了解,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