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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9/28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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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厅了解到,按照吉林省政府工作部署及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集中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经营不合格乙醇汽油、柴油的案件,现将其中5件典型案件予以发布:

1.长春市松苑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乙醇汽油案

经查,该加油站从大连永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购进92号乙醇汽油2.5吨(折合.28升)和95号乙醇汽油2吨(折合.7升),金额分别为元和元,合计元。经检验92号和95号车用乙醇汽油乙醇(体积分数)不合格,该加油站将92号乙醇汽油以6.45元/升的价格销售,95号乙醇汽油以6.97元/升的价格销售,货值金额共计.9元,违法所得.9元。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宽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该加油站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元,没收违法所得元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4元。

2.吉林市龙潭区世纪星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案

经查,该加油站从卓实能源(大连)有限公司订购0号车用柴油5吨(折合升),金额共元。已销售升。经检验0号车用柴油闪点(闭口)、密度(20℃)项目不符合GB-标准要求。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异地查封扣押0号车用柴油升,货值金额共计.97元。当事人销售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该加油站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元,没收不合格0号车用柴油升的行政处罚。

3.通化县大川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乙醇汽油案

经查,该加油站从中化石油辽宁(朝阳)有限公司购进92号车用乙醇汽油6吨,销售量6吨,进货价元/吨,销售价元/吨,经检验92号车用乙醇汽油乙醇(体积分数)不合格。货值金额元,违法所得元。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车用乙醇汽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通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该加油站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元,没收违法所得元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元。

4.长岭县兴太加油站经销不合格车用乙醇汽油案

经查,该加油站从中化石油辽宁(朝阳)有限公司购进95号乙醇汽油13吨(折合升),以5.56元/升的价格销售了约3.2吨(折合.64升),销售金额.48元。经检验95号乙醇汽油乙醇含量(体积分数)、其他有机化合物含量(质量分数)项目不符合GB-标准要求。货值金额.52元,违法所得为.86元。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汽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长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该加油站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8元,没收违法所得.86元,没收不合格汽油.36升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人民币.64元。

5.乾安县东方加油站经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案

经查,该加油站从营口瀜方石化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购进0号车用柴油5吨、92号车用乙醇汽油5吨,0号车用柴油库存升,92号车用乙醇汽油库存升。经检验0号车用柴油硫含量、闪点共两项不符合GB-标准要求,92号车用乙醇汽油硫含量、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共三项不符合GB-标准要求。货值金额共计元,违法所得.84元。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乾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该加油站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元,没收违法所得.84元的行政处罚,没收不符合标准92号车用乙醇汽油升,0号车用柴油升,罚没款合计.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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