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的公告
为提高我县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广大农村居民享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德格县面向社会公开补充聘用乡村医生。为确保乡村医生补充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聘用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原则,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优先录取。
二、补充聘用计划
年,共需补充聘用乡村医生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录85名村医。
三、补充聘用要求
(一)*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德格户籍人员;
(三)年7月31日前取得正规医学院校中专及以上医学类学历的毕业生;
(四)享有公民*治权利,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六)服从工作安排;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流氓、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权活动的;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8.本人及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中有参与过闹事、非法上访或与*委、*府发生过对抗行为的;
9.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或事业人员录用考试资格的;
10.退伍*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八)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3:1进行,但报名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四、补充聘用方法和程序
本次补充聘用由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以下基本方法和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实填写《年德格县公开招聘村医报名登记表》1份,交本人近期红底免冠正面两寸照片2张,登记办理报名手续。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报名人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年8月20日至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地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股(卫计大楼五楼),联系-。
(四)资格初审。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报考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须在年8月28日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股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考试。笔试时间:为年8月29日;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村医所需的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六)面试。由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照2:1比例由确定面试对象,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抽签号。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额进入体检,末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分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七)体检。体检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如有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的,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折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检人数。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八)复审。由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顺次递补1次,如仍出现空缺则不再递补。
(九)公示录用。对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行7天(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本人填报志愿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拟聘用名单公布1个月内,未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宜。所有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最高分到最低分依次填报志愿,原则上担任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医工作的按照“一村一医”进行安排,担任非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医工作的,如当地有村医空缺岗位则按照“两村一医”进行安排。同等条件下,服从调配的人员优先安排。
五、村医福利待遇和管理
村医按照元/人/年标准执行。其中,省级财*村卫生室建设补助经费中村医工资元/人/年,县级财*中村医临时性岗位津贴元/人/年,县级财*村卫生室补助经费元/人/年。村医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集中管理和考核,乡镇卫生院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及聘用村医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聘。如国家*策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策执行。
本次补充聘用接受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县纪委监委监督。
德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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