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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报备点对点接送莒县发布重要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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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莒县发布疫情防控重要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重点地区

入莒返莒人员健康管理的公告

为严防疫情输入,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从上海、吉林等疫情重点地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入莒返莒人员健康管理,公告如下:

一、提前报备。所有疫情重点省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非必要暂时不入莒返莒。确需入莒返莒的,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单位报备,如实申报个人信息、从哪里来、抵达时间、出行方式、途经路线和健康状况等信息,待得到明确答复后再行入莒返莒。

二、“点对点”接送。入莒返莒人员到达莒县境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在原地等候、听从安排。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入莒返莒人员,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点对点”接送;其他方式到达我县的,由属地乡镇街道配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点对点”接送。所有入莒返莒人员,不得自行前往或由他人接送至目的地社区(村居)、单位,必须按规定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三、严格自我防护。入莒返莒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有关要求,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积极配合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等措施。入莒返莒人员的个人物品、驾乘车辆等,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进行消毒消杀。实行集中隔离的人员,严格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实行居家隔离的人员,按照集中隔离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实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单人单间和独立卫生间或独门独院等要求,不得与其他人接触。

四、严肃责任追究。疫情重点省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入莒返莒人员、涉疫风险人员,如不主动报备、不听从劝阻,纳入集中隔离、健康管理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对拒不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管理等措施,谎报、瞒报、漏报、迟报旅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4月1日莒县公安局发布的《关于依法查处不主动报备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城阳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刘官庄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夏庄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小店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长岭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寨里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龙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陵阳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店子集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峤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桑园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招贤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东莞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库山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碁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安庄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果庄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洛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阎庄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浮来山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莒县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3日

不执行防疫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将严肃查处

莒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查处不主动报备等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违法犯罪行为的

通告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重点地区来莒人员不主动报备等违法行为,妨害防疫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不执行防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犯罪事实、情节等,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不主动及时如实报备

对于疫情重点区域来莒人员,个人不主动报备,谎报、瞒报、漏报、迟报旅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二、不配合履行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配合,不如实、及时上报健康信息,未做好个人防护随便出入,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到人员密集场所。

三、各类行业主体不主动落实责任

宾馆、酒店、商超、门店、饭店、娱乐场所、农贸市场、企业等人员相对密集的场所,不履行登记、排查、上报、测温、验码、消杀等防控措施,瞒报、漏报重点疫情地区来莒人员。

四、不配合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不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不听从劝阻、提示。

五、不配合调查

不主动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恶意投诉疫情防控工作,干扰正常疫情防控工作秩序。

目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提醒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所有省外入返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人员限制来莒县,如已入返莒县,落实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第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中风险地区所在区县人员暂缓来莒县,如确需入返莒县,提前3天向社区(村居)报备,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6类高风险”人员落实闭环管理,分类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并进行核酸检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身体安全和健康负责。

莒县公安局

年4月1日

“日照日报视频号”上新了!

原标题:《提前报备!“点对点”接送!莒县发布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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