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并联审批、规范监管程序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办、政府办印发的《长岭县年项目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长办字〔〕5号)和政府办印发的《长岭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长政办发〔〕12号)要求,结合全县8个部门、2个乡镇行政审批改革试点,4月7日县政府主管县长责成县政务服务局、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组织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水利局、工信局、文广旅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城市执法局、气象局等13个部门分管领导、审批科长、部门派驻政务大厅窗口负责人,召开了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与监管推进会。
会上,县自然资源局就用地审批明确提出由原来的四个环节精简为两个环节,极大压缩审批时限,即: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办理核发;县发改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就启动审批环节互为前置问题进行了沟通协商;县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水利局、工信局、文广旅局等部门也提出了相关意见。结合各部门意见,县政务服务局就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按流程网上审批与监管提出五点建设性意见:
启用“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县政务服务局、县发改局牵头,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指导项目单位在办理第1项投资项目行政手续前,通过在线平台申请项目代码。同时,为各类项目建设实施提供包括国土规划等前期手续、审批核准备案等立项手续、报建手续、项目实施情况监测以及政策法规咨询、中介超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介等全过程的审批、监管和服务,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从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出发,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提升项目落地速度。
启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县政务服务局、县住建局牵头,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依托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全流程在线审批服务,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均纳入线上平台统一管理,持续推进减环节、降成本、压时间,提升办理便利度。
启用“吉林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县住建局牵头,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实行施工图联审,完善综合审查机构审查、审查结果共用、各部门并联审批的施工图审查管理机制。将技术性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审查机构通过吉林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进行技术性审查后,住房城乡建设、人防、气象等部门在线进行并联审核。实行联合验收,依托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落实建设单位现场核验预约工作机制。实行联合测绘,推进“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实现竣工验收全流程网上审批和项目建设全过程资料一网归集、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推进企业注册。项目单位应在长岭注册新公司或子公司,这既是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又是扩大长岭税源和增加长岭区域固定资产投资、产值、利润统计份额的现实需要。项目单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要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取得项目代码,这是各部门实现并联审批的必要前提。项目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只有通过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申请取得项目代码并统一使用项目代码,才能实施审批(政府投资项目,通过划拨或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核准或备案(企业投资项目,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其核心是涉及固定资产建设,这是对项目实施审批或核准、备案的有关政策法规基本要求。
理顺审批前后置关系。项目单位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取得项目代码后,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要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在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且在监管平台审批后,到发改部门进行审批或核准、备案;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手续的项目,经县自然资源局在监管平台上传土地使用手续或上传审批通过意见后,到发改部门进行审批或核准、备案。没有在监管平台上传土地使用手续或上传审批意见的项目,建议不予审批或核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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