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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通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违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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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通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违纪案件


  近日,松原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以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案件:


  扶余市三骏乡财政所所长王振文因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受到责任追究问题。年11月,三骏乡政府在使用省财政厅拨付的“整村推进”资金购置扶贫羊期间,因王振文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未发现东达户村虚报10户农户申请扶贫羊问题,致使该乡政府多购置价值1.66万的扶贫羊20只,造成扶贫资金使用浪费。年11月,王振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扶余市肖家乡杏树村党支部书记倪权、报账员高方龙滥用扶贫资金问题。年,肖家乡为扶持贫困户开展养鹅脱贫项目,倪权、高方龙将应给9户贫困户发放共计只鹅雏分散发给村民,致使扶贫资金未发挥应有作用。年12月,倪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方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岭县八十八乡八十一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言、十九号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冯胜金违规发放扶贫羊问题。年,八十八乡八十一村和十九号村在实施长岭县发改局扶贫羊项目工作中,未按规定将各村所得只扶贫羊分给贫困户,而是平均分配给全体村民,致使扶贫资金未发挥应有作用。年9月,吴言、冯胜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岭县八十八乡二十号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玉春违规收取扶贫羊保障金问题。年,张玉春擅自决定收取扶贫羊保障金,按照每只收取元的标准,共违规收取16.68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年12月,张玉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乾安县水字镇阳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蔡海坤、妇女主任孙淑梅、报帐员赵洪君向贫困户收取扶贫井保障金问题。年10月,阳字村村“两委”研究决定向6户贫困户额外收取扶贫井保障金共计1.8万元,用于处理村不合理支出。年11月,蔡海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淑梅和赵洪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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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长岭县纪委县监委将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这8起典型问题是:


  1、三青山镇政府农业技术推广站公车吉J59K37公车私用问题。年10月14日(周六)、11月26日(周日),长岭县三青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刘华丰两次私自驾驶本单位吉J59K37公车,在长岭县县城内和妻子刘某为自家购买家庭日常用品。刘华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海青乡政府农业技术推广站公车吉J59Y72公车私用问题。年10月14日(周六)、11月25日(周六)、12月10日(周日),海青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王贺三次私自驾驶本单位吉J59Y72公务用车接送同事取邮件、参加个人宴席等活动。王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北正镇政府农业技术推广站公车吉J59Y82公车私用问题。年11月12日(周日)、11月18日(周六)、11月26日(周日)、12月2日(周六)、12月9日(周六),北正镇政府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李伟五次私自驾驶本单位吉J59Y82公车接送其妻子杜某上下班。李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腰坨子乡政府农业技术推广站公车吉J59Y62公车私用问题。年12月12日(周六),腰坨子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荀雨双私自驾驶本单位吉J59Y62公车办理个人事项。荀雨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长岭县三十号乡中心卫生院救护车吉J58L97公车私用问题。年10月4日“十一”放假期间,长岭县三十号乡中心卫生院院长宋华丰擅自许可其儿子宋某驾驶该院救护车(车牌号码为吉J58L97)和妻子及孩子一起到长岭县世贸商城购物。宋华丰作为三十号乡中心卫生院院长,负责该单位车辆管理,其行为违反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宋华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长岭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公车吉JW3违规使用问题。年12月1日(周五)晚,长岭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站长刘艳军接到县农机局下乡扶贫通知,因时间比较仓促,且第二天是周末,故刘艳军在未到公车管理部门审批,也未到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的情况下,指派该单位职工李某、刘某、战某、崔某等四人使用单位车牌号码为吉JW3的捷达公车,于年12月2日(周六)和12月3日(周日)连续两天去前进乡扶贫。因其行为违反了《松原市一般公务用车公休日节假日封存及使用管理规定》,县纪委对刘艳军进行诫勉谈话。


  7、长岭县利发盛镇中心卫生院救护车吉J56K15违规使用问题。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长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抽调利发盛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吴某及车牌号码为吉J56K15的救护车到该局基层卫生科工作。年10月21日(周六),基层卫生科科长回金柱在未经公车管理部门审批,也未到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的情况下,指派吴某驾驶该救护车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一起下乡到前进乡卫生院和三县堡乡卫生院考核公共卫生工作。回金柱的行为违反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县纪委对回金柱进行诫勉谈话。


  8、长岭县三团乡政府农业技术推广站公车吉J58M32违规使用问题。年10月14日(周六),三团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王庆军私自启用本单位车牌号为吉J58M32公车到宏大保险公司取该车保险单,另于年11月4日(周六)启用该车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送土壤样品。两次用车均未经单位领导同意和公车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王庆军的行为违反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县纪委对王庆军进行诫勉谈话。

长岭县通报2起工作履责不力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近日,长岭县纪委县监委通报2起工作履责不力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这2起典型问题是:

 1、长岭县长岭镇党委书记闫启民(时任巨宝山镇党委书记)、巨宝山镇副科级干部朱玉学(时任巨宝山镇纪委书记)工作履责不力问题。年6月,在长岭县巨宝山镇换届选举过程中,巨宝山镇党委书记闫启民、纪委书记朱玉学在未核实作为副镇长考察对象的张某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向组织部门出具了张某没有违反廉洁自律情况说明,致使张某通过组织审核并于当年10月份当选为巨宝山镇副镇长。后经查实,张某在当选巨宝山镇副镇长之前存在多项违纪违法问题,在当地产生恶劣影响,并于年7月被长岭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闫启民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朱玉学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同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长岭县三团乡党委书记纪新东、人大主席白民武(时任三团乡纪委书记)工作履责不力问题。年6月至10月,在长岭县三团乡班子换届考察过程中,三团乡党委书记纪新东、纪委书记白民武在未核实副乡长人选尹某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为尹某出具没有违反廉洁自律情况说明,致使尹某通过组织考核并最后当选为三团乡副乡长。后经松原市纪委查实,尹某在换届选举民主推荐过程中即存在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拉票等违纪行为,当选三团乡副乡长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于年9月被松原市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新东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白民武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同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松原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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