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长岭县纪委不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这8起典型问题是:
1、三青山镇政府农业技术推广站公车吉J59K37公车私用问题。年10月14日(周六)、11月6日(周日),长岭县三青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刘华丰两次私自驾驶本单位吉J59K37公车,在长岭县县城内和妻子刘某为自家购买家庭日常用品。刘华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青乡政府农业技术推广站公车吉J59Y7公车私用问题。年10月14日(周六)、11月5日(周六)、1月10日(周日),海青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王贺三次私自驾驶本单位吉J59Y7公务用车接送同事取邮件、参加个人宴席等活动。王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北正镇政府农业技术推广站公车吉J59Y8公车私用问题。年11月1日(周日)、11月18日(周六)、11月6日(周日)、1月日(周六)、1月9日(周六),北正镇政府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李伟五次私自驾驶本单位吉J59Y8公车接送其妻子杜某上下班。李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腰坨子乡政府农业技术推广站公车吉J59Y6公车私用问题。年1月1日(周六),腰坨子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荀雨双私自驾驶本单位吉J59Y6公车办理个人事项。荀雨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长岭县三十号乡中心卫生院10救护车吉J58L97公车私用问题。年10月4日“十一”放假期间,长岭县三十号乡中心卫生院院长宋华丰擅自许可其儿子宋某驾驶该院10救护车(车牌号码为吉J58L97)和妻子及孩子一起到长岭县世贸商城购物。宋华丰作为三十号乡中心卫生院院长,负责该单位车辆管理,其行为违反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宋华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长岭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公车吉JW3违规使用问题。年1月1日(周五)晚,长岭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站长刘艳军接到县农机局下乡扶贫通知,因时间比较仓促,且第二天是周末,故刘艳军在未到公车管理部门审批,也未到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的情况下,指派该单位职工李某、刘某、战某、崔某等四人使用单位车牌号码为吉JW3的捷达公车,于年1月日(周六)和1月3日(周日)连续两天去前进乡扶贫。因其行为违反了《松原市一般公务用车公休日节假日封存及使用管理规定》,县纪委对刘艳军进行诫勉谈话。
7、长岭县利发盛镇中心卫生院10救护车吉J56K15违规使用问题。年10月17日至10月1日,长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抽调利发盛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吴某及车牌号码为吉J56K15的救护车到该局基层卫生科工作。年10月1日(周六),基层卫生科科长回金柱在未经公车管理部门审批,也未到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的情况下,指派吴某驾驶该救护车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一起下乡到前进乡卫生院和三县堡乡卫生院考核公共卫生工作。回金柱的行为违反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县纪委对回金柱进行诫勉谈话。
8、长岭县三团乡政府农业技术推广站公车吉J58M3违规使用问题。年10月14日(周六),三团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王庆军私自启用本单位车牌号为吉J58M3公车到宏大保险公司取该车保险单,另于年11月4日(周六)启用该车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送土壤样品。两次用车均未经单位领导同意和公车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王庆军的行为违反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县纪委对王庆军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漠,对公车管理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明知故犯,触碰纪律红线,受到严肃责任追究,实属咎由自取。长岭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纠正“四风”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长岭县各级党组织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端午节点将至,正是公车私用等问题的易发、高发期,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定,规范公车管理,严格定点停放,严禁公车私用。长岭县纪委县监委将继续加大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切实巩固和扩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长岭县纪委县监委)
长岭县通报起工作履责不力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近日,长岭县纪委县监委通报起工作履责不力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这起典型问题是:
1、长岭县长岭镇党委书记闫启民(时任巨宝山镇党委书记)、巨宝山镇副科级干部朱玉学(时任巨宝山镇纪委书记)工作履责不力问题。年6月,在长岭县巨宝山镇换届选举过程中,巨宝山镇党委书记闫启民、纪委书记朱玉学在未核实作为副镇长考察对象的张某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向组织部门出具了张某没有违反廉洁自律情况说明,致使张某通过组织审核并于当年10月份当选为巨宝山镇副镇长。后经查实,张某在当选巨宝山镇副镇长之前存在多项违纪违法问题,在当地产生恶劣影响,并于年7月被长岭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闫启民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朱玉学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同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长岭县三团乡党委书记纪新东、人大主席白民武(时任三团乡纪委书记)工作履责不力问题。年6月至10月,在长岭县三团乡班子换届考察过程中,三团乡党委书记纪新东、纪委书记白民武在未核实副乡长人选尹某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为尹某出具没有违反廉洁自律情况说明,致使尹某通过组织考核并最后当选为三团乡副乡长。后经松原市纪委查实,尹某在换届选举民主推荐过程中即存在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拉票等违纪行为,当选三团乡副乡长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于年9月被松原市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新东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白民武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同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两起典型问题暴露出个别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担当缺失,管党治党不力,乡镇纪委负责人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致使不该被提拔任用的人走上了领导岗位,对当地的政治生态造成了极为不好的影响,全县各乡镇、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长岭县各级党组织要真正行动起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始终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坚持责任上肩、压力常在,必须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责任落细、落实、落到位。长岭县纪委县监委今后将继续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党委、纪委严肃问责,切实将问责的螺丝越拧越紧,将责任的担子越压越实,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长岭县纪委县监委)
来源:廉洁松原
编辑:尹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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