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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城17所小学招生电话出炉,附黄埔20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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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黄埔区拥有房产就可以申请入读房产对口服务地段公办学位吗?


  答:不可以,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黄埔区户籍,且户籍都已落入黄埔区房产下;


  2.房产已收楼,且实际居住;


  3.该房产下1-3年级学位未被占用,同一家庭多子女户除外。


  ★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途径有哪些?


  答:有以下三种入学途径


  1.地段对口入学


  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地段安排入读地段公办小学。


  2.统筹安排入学(统筹生)


  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广州市户籍(含集体户),在广州市其他区均无房产,在黄埔区有房产(实际收楼入住)或实际租房(办理了租房备案)居住,户籍未落在实际居住房屋下,人户不一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


  3.申请入读民办学校


  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若放弃地段生或统筹生入学资格,其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申请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民办学校。


  ★户籍适龄儿童可以同时报公、民办学校吗?


  答:可以,公、民办学校报名系统是独立的两个系统,但决定就读学校后,要告知放弃学位的学校。


  ★购买二手房业主适龄儿童入读小学,学位如何安排?


  答:已购二手房且人户一致的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3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3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租住户学位如何安排?


  答:1.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广州市各区均无房产,租住黄埔区辖内的房屋者:


  (1)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产权房的承租人子女,户籍也落在租住房下,并能提供相关租住凭据。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屋是其广州市内唯一居住地,且该住宅屋没有在黄埔区对口小学在读1-3年级的学生,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如同一住宅屋已有学生在对口小学在读1-3年级的,则该住址学位已被占用。

(2)我区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产权房,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


  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具有广州市内其他区户籍(非黄埔区)的适龄儿童,其父母为承租人并租住黄埔区辖内的房屋,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者:


  截至当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已办理完备手续(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已在该地址连续居住满一年及一年以上(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后续租期不少于三年,同时该住宅屋1-3内没有小孩在黄埔区小学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如不符合以上条件,需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拆迁户适龄子女入学如何安排?


  答:持有政府拆迁协议的本区拆迁户,其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可按以下顺序给予照顾入学:


  1.可根据其监护人申请,入读原居住地段(已拆迁房产地)对口服务学校。


  2.已安置拆迁户可凭借适龄子女监护人的拆迁协议和安置协议[或几代同堂居住在祖辈安置房,适龄儿童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在安置房地段就近入学。


  3.适龄子女监护人持有拆迁协议但暂未安置,实际居住在我区的其他房产处,可依据其实际居住房产所在片区统筹安排学位。


  4.适龄子女监护人提供其拆迁协议[或祖辈拆迁协议,且适龄儿童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和住建部门认可的租房备案证明,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实际租住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在黄埔区购房,但不能在招生季8月底前收楼入住的业主适龄儿童学位如何申请?


  答:广州市户籍,在黄埔区购房,但不能在8月底收楼入住的业主,其适龄儿童可根据其目前的实际情况申请统筹学位;有其他房产的,在其他房产所在地申请学位,无房产的,以实际居住情况申请统筹分配学位。


  ★黄埔区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途径有哪些?


  答:有以下四种途径:


  1.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的照顾群体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公办学位或政府补贴民办学位。


  2.我区重点企业非穗户籍员工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申请。


  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学位或政府补贴民办学位,可根据黄埔区“积分入学”政策申请。


  4.可通过适龄子女监护人的《暂住证》申请就读民办学校。


  ★非穗户籍适龄儿童可以同时参加“积分入学”和民办学校的报名吗?


  答:可以,两个报名系统是独立的,互不影响。


  ★以政策性照顾对象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群体,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2.申请人和适龄儿童必须均为非广州市户籍;


  3.申请人和适龄儿童需实际居住在黄埔区;


  4.申请人必须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或是黄埔区评定的“万能捷通卡”持有者、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如何申请?


  答:1.港澳籍人士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纳入了政策性照顾,向实际居住地段公办学校递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也可申请民办学位。


  2.父(母)为黄埔区户籍的港澳籍适龄儿童,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实际居住地段公办学校递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也可参照政策性照顾,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也可申请民办学位。


  3.父(母)为非穗户籍的港澳籍适龄儿童,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通过积分入学申请我区公办学位或政府补贴民办学位,也可申请民办学位。


  ★一线医护人员和消防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纳入政策想照顾范围?


  答:一线医护人员和消防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教育局根据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遵照执行。


  ★黄埔区户籍适龄儿童延缓入学及残疾儿童入学流程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适龄儿童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地址对应的公办小学提交延缓入学书面申请,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重新申请入学。


  年龄在6周岁或以上的轻度智力残疾的特殊儿童,可到户籍与住所所在地对口学校办理随班就读入学手续,任何小学不得拒绝轻度智力残疾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条件许可的,也可以到我区的知明学校、启智学校报到登记入学。


  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入学就读。因严重疾病无法入学就读的重病儿童由黄埔区特殊学校提供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但须到对口招生的小学登记。


  ★年9月1日出生的广州市户籍儿童,年能报名入读小学一年级吗?


  答:不能。必须是在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年8月25日出生的广州市户籍儿童,年能报名入读小学一年级吗?


  答:可以报名,但必须确保儿童没有任何地方的小学学籍,否则按转学插班处理。


  ★无法在5月10日前将户籍迁入广州,但可以在8月31日前将户籍迁入广州的适龄儿童如何报名?


  答: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在8月26日-27日(仅此两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
  ★没有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非穗户籍人员,是否可以为其随迁子女申请黄埔区民办小学入读?


  答:不能。没有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无法界定本区生源还是跨区生源。但可以等到民办学校补录的时候,选择有补录计划的民办学校报名。


  ★民办学校报名本区生和跨区生如何界定?


  答:本区生源的界定依据为:穗籍学生,以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非穗籍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地址,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


  ★如何申请民办学校学位?


  答:通过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申请。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5月7日至5月11日期间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小学报名”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可依其户籍、学籍或有效证件地址,选定其中一个区填报志愿。已成功报名者于5月19至5月20日期间再次登录系统,填报志愿(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


  ★民办学校的所有招生计划都用于民办系统报名电脑派位录取吗?


  答:不是,部分民办学校的电脑派位学位数是招生总计划扣除招生服务地段生源数和政府购买学位数。


  ★民办学校采取什么录取方式?


  答: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1.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束后,由区教育局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被民办学校录取后,忘记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学位是否会被保留?


  答:不会。已确定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并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确认和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错过了民办小学的网上报名时间怎么办?


  答: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可有2次补报名机会:7月19日至23日第一次补报名,8月23日至27日第二次补报名。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黄埔区户籍适龄儿童,且实际居住在黄埔区,放弃民办学校学位,是否会给安排公办学位?


  答:可以,但必须在公办学校补报名结束之前(即8月27日前)。


  ★申请“重点企业入学指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企业符合重点企业评比标准;


  2.申请人及其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3.申请人在所在企业服务满1年(含1年)以上,且企

业为其缴纳社保满1年(含)以上。


  ★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途径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在建学籍时,发现其在“全国学籍库”已经有小学学籍或初中学籍,怎么办?


  答:将直接取消其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获取学位的入读资格。


  ★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获取公办学位的适龄儿童,后续是否可以申请转学到区内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答:不可以,只可以在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获取的公办学校入读。


  ★申请黄埔区积分入学,申请人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需满足以下条件: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制入学受理时间的最后一天);


  3.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核定积分(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制入学受理时间的最后一天)。


  ★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均是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于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

★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获取了学位,是否还可以再次通过积分入学申请学位?


  答:不可以,在积分入学填报志愿前,会将已经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取得学位的申请人在录取系统做限制,不可以再次填报志愿。


  ★通过“积分入学”途径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在建学籍时,发现其在“全国学籍库”已经有小学学籍或初中学籍,怎么办?


  答:将直接取消其通过“积分入学”获取学位的入读资格。


  ★通过“积分入学”获取学位的适龄儿童,后续是否可以申请转学到区内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答:不可以,只可以在通过“积分入学”获取的学校入读。

年黄埔区公民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性质

学校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

1

新港小学(西校区)

公办小学

黄埔东路号大院62号

2

新港小学(东校区)

公办小学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兆昌路69号(佳兆业城市广场)

3

南湾小学

公办小学

穗东街南湾社区公园大街28号

4

夏园小学

公办小学

穗东街夏园学校路13号

5

南岗小学

公办小学

南岗路9号

6

沙步小学

公办小学

南岗沙步校前路2号

7

沧联小学

公办小学

开发东区宏明路97号

8

庙头小学

公办小学

红荔路51号

9

文船小学

公办小学

红山三路26号

10

长洲岛小学

公办小学

长洲街金洲北路99号

11

深井小学

公办小学

长洲深井迴波里

12

黄船小学

公办小学

长洲路号

-

13

广州石化小学

公办小学

石化南一街号

14

文冲小学

公办小学

石化路文苑新大元二巷8号

15

荔园小学

公办小学

荔香路38号大院19号

16

怡园小学西校区

公办小学

怡园西街23号

17

怡园小学东校区

公办小学

骏雅北街4号

18

怡园小学北校区

公办小学

泰景南街31号

19

港湾小学

公办小学

港湾西二街8号

20

横沙小学

公办小学

横沙沙边东街1-1号

21

下沙小学

公办小学

下沙大街38号

22

怡瑞小学

公办小学

护林路瑞东新街5号

23

姬堂小学

公办小学

丰乐北路姬堂社区常德街58号

24

茅岗小学

公办小学

茅岗路号

25

鱼珠小学

公办小学

鱼珠北街号

26

广州开发区第一小学

公办小学

广州开发区东园六街6号

27

广州开发区第二小学(南校区)

公办小学

广州开发区创业路66号

28

广州开发区第二小学(东校区)

公办小学

黄埔区丹水坑路翠宇二街1号

29

广州开发区第二小学(北校区)

公办小学

黄埔区萝岗街沐兰四街3号

30

东区小学

公办小学

笔岗村中南坊街30号

32289

31

火村小学

公办小学

东区街火村村岗荔街50号

32

光远小学

公办小学

东区街刘村光远路47号

33

东荟花园小学

公办小学

开泰大道号

-

34

玉泉学校(小学部)

公办小学

中海誉城云埔5路

35

萝峰小学

公办小学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荔红路号

36

香雪小学

公办小学

萝岗街萝平路69号

37

长岭居小学

公办小学

黄埔区长岭街长岭路38号

38

广州高新区第一小学

公办小学

广州市黄埔区峻祥路79号

39

黄陂小学

公办小学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广汕三路45号

40

联和小学

公办小学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田心校前街26号

41

玉树小学

公办小学

联和街科学城玉树新村大街9号

42

科学城小学(南校区)

公办小学

联和街力康路18号

43

科学城小学(北校区)

公办小学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联华路御享二街1号

44

禾丰小学

公办小学

永和街九岭路33号

45

贤江小学

公办小学

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贤江路5号

46

新庄小学

公办小学

永和街新安路5号

47

永岗小学

公办小学

永和街桑田一路

48

九龙第二小学

公办小学

九龙镇镇龙府前路西

49

九龙第三小学

公办小学

新龙镇镇龙村友新路6号

8170

50

九龙第四小学

公办小学

新龙镇洋田村洋田路4号

51

福洞小学

公办小学

新龙镇福洞大道号

52

汤村小学

公办小学

黄埔区龙湖街道汤村教育二路号

53

会元学校(小学部)

公办小学

星星街5号

54

开元学校(小学部)

公办小学

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禾丰路(实地常春藤小区附近)

55

玉鸣小学

公办小学

保利爱特城小区

56

凤凰湖小学

公办小学

黄埔区知识城德铭路25号

57

北师大广州实验学校(小学部)

公办小学

北师大二纵路1号

58

何棠下小学

公办小学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棠上路号

何棠下小学埔心分校

公办小学

黄埔区龙湖街埔心上埔路23号

59

九龙第一小学

公办小学

龙湖街九佛若园路

60

枫下小学

公办小学

黄埔区九佛街道枫下村枫贤路68号

61

凤尾小学

公办小学

九佛街凤尾村凤尾路28号

62

华峰学校(小学部)

公办小学

永和街摇田河大街花轮二路

63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黄埔实验学校(原玉山学校)(小学部)

公办小学

广州市黄埔区萝悦大街1号

64

天誉小学

公办小学

黄埔区龙湖街美誉一街2号

65

天韵小学

公办小学

黄埔区龙湖街瑚璟花园9街2号

66

天景小学

公办小学

黄埔区龙湖街雍德大街2号

67

铁英小学

公办小学

广州市黄埔区永顺大道万科山景城旁

68

黄埔军校小学

公办小学

黄埔区广汕公路与开创大道交叉口东北侧米

69

云峰原著小学(暂定名)

公办小学

广州市黄埔区云峰原著花园云曜一街6号

87004

70

九龙新城小学(暂定名)

公办小学

黄埔区龙湖街雍德大街2号(暂时办公地址)

71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小学部,暂定名)

公办小学

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和科丰路交汇处

72

区教育研究院实验小学(暂定名)

公办小学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号大院之61号(怡港花园内)

73

知明学校

公办特教学校

九龙镇镇龙墟迳头村

74

启智学校

公办特教学校

广江路号

75

黄埔万科城市花园小学

民办小学

大沙东号大院40号

76

黄埔恒威实验小学

民办小学

金碧世纪花园北三街2号

77

南方中英文学校(小学部)

民办小学

长岭路83号

78

广州开发区华师附属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民办小学

科学城科学大道2号

79

新桥学校(小学部)

民办小学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慈济路2号

文件方案见阅读原文

素材来源:广州黄埔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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