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截至25日晚,喀什地区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例,当地已启动一级响应。鉴于当前国际疫情持续扩散和秋冬季疫情反弹风险较大的实际,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常态化疫情防控策略,加强监测预警,精准做好我旗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凡10月10日以来由喀什地区往返我旗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派出所、社区(嘎查村)或单位报告登记,详细提供个人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积极配合属地做好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工作,并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对缓报、瞒报、谎报信息或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二、对10月10日以来,从喀什地区往返我旗人员,凡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要立即上报社区、嘎查村,并逐级上报至旗指挥部,进行集中隔离,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解除隔离,自由有序流动;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者,卫健、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规范要求医院进行隔离治疗。三、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两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四、各苏木镇、农牧渔场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特别是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要立即对10月10日以来喀什地区往返我旗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五、火车站、汽车站和社区(嘎查村)要继续强化网格化管控要求,严格落实排查管控机制,重点做好对10月10日以来从喀什地区往返我旗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严格核查身份信息,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六、广大居民群众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返回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派出所、社区(嘎查村)和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七、广大居民群众要继续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一米线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乌拉特前旗疾控中心)乌拉特前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年10月26日
来源:乌拉特前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