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癜风医院 https://m-mip.39.net/disease/mipso_8309231.html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用地征地补偿,涉及(白乐镇、桃花镇、柏树乡、常宁乡、南杨庄乡、吉家庄镇)六个乡镇,三十九个村庄。看看有你村吗?同村相互转发,告知!
(白乐镇)
征地告知书
白乐镇一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的土地,面积约为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规定,拟占用土地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78.30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12月11日
征地告知书
白乐镇三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的土地,面积约为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规定,拟占用土地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78.30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12月11日
征地告知书
白乐镇前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的土地,面积约为1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规定,拟占用土地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78.30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12月11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白乐镇黎元小庄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白乐镇黎元小庄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白乐镇黎元小庄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12.公顷,其中农用地12.公顷(耕地8.公顷、园地3.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白乐镇黎元小庄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白乐镇黎元下堡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白乐镇黎元下堡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白乐镇黎元下堡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4.公顷,其中农用地4.公顷(耕地0.公顷、园地3.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白乐镇黎元下堡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白乐镇后堡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白乐镇后堡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白乐镇后堡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6.公顷,其中农用地6.公顷(耕地4.公顷、园地1.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白乐镇后堡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白乐镇方碾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白乐镇方碾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白乐镇方碾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1.公顷,其中农用地1.公顷(耕地1.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白乐镇方碾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白乐镇二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白乐镇二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白乐镇二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3.公顷,其中农用地3.公顷(耕地0.公顷、园地2.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白乐镇二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白乐镇东高庄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白乐镇东高庄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白乐镇东高庄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3.公顷,其中农用地3.公顷(耕地0.公顷、园地3.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白乐镇东高庄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桃花镇)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桃花镇辛庄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柏树乡桃花镇辛庄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柏树乡桃花镇辛庄村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26.公顷,其中农用地23.公顷(耕地4.公顷、园地17.公顷、其他农用地1.公顷)、未利用地3.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桃花镇辛庄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桃花镇一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柏树乡桃花镇一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柏树乡桃花镇一村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0.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园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桃花镇一村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0.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桃花镇五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柏树乡桃花镇五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柏树乡桃花镇五村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0.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园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桃花镇五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8.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桃花镇四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柏树乡桃花镇四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柏树乡桃花镇四村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3.公顷,其中农用地2.公顷(耕地1.公顷、园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桃花镇四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桃花镇六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柏树乡桃花镇六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柏树乡桃花镇六村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0.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园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桃花镇六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53.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桃花镇二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柏树乡桃花镇二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柏树乡桃花镇二村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0.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耕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桃花镇二村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57.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桃花镇赤崖堡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柏树乡桃花镇赤崖堡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柏树乡桃花镇赤崖堡村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42.公顷,其中农用地38.公顷(耕地5.公顷、园地29.公顷、其他农用地3.公顷)、未利用地3.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桃花镇赤崖堡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柏树乡)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柏树乡庄窠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柏树乡庄窠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柏树乡庄窠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5.公顷,其中农用地3.公顷(耕地1.公顷、园地2.、其他农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1.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柏树乡庄窠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柏树乡永宁寨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柏树乡永宁寨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柏树乡永宁寨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2.公顷,其中农用地2.6公顷(耕地0.公顷、园地1.、其他农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柏树乡永宁寨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柏树乡西黎元庄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柏树乡西黎元庄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柏树乡西黎元庄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0.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耕地0.公顷、园地0.、其他农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柏树乡西黎元庄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13.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柏树乡王家庄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柏树乡王家庄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柏树乡王家庄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18.公顷,其中农用地17.公顷(耕地8.公顷、园地5.、其他农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1.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柏树乡王家庄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柏树乡南康庄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柏树乡南康庄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柏树乡南康庄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18.公顷,其中农用地14.公顷(耕地9.公顷、园地3.、其他农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4.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柏树乡南康庄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柏树乡东黎元庄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柏树乡东黎元庄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柏树乡东黎元庄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1.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耕地0.公顷、园地0.、其他农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柏树乡东黎元庄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86.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常宁乡)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常宁乡塔头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常宁乡塔头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常宁乡塔头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7.公顷,其中农用地5.公顷(耕地4.公顷、园地1.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1.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常宁乡塔头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常宁乡东宋家庄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常宁乡东宋家庄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常宁乡东宋家庄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2.公顷,其中农用地2.公顷(园地2.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常宁乡东宋家庄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常宁乡黄土梁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常宁乡黄土梁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常宁乡黄土梁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7.公顷,其中农用地6.公顷(耕地1.公顷、园地4.公顷、林地0.、其他农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1.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常宁乡黄土梁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常宁乡安庄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常宁乡安庄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常宁乡安庄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13.公顷,其中农用地11.公顷(耕地1.公顷、园地8.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2.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常宁乡安庄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常宁乡上寺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常宁乡上寺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常宁乡上寺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5.公顷,其中农用地4.公顷(耕地1.公顷、园地2.公顷、其他农用地0.7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常宁乡上寺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常宁乡西金河口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常宁乡西金河口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常宁乡西金河口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23.公顷,其中农用地23.1公顷(耕地16.公顷、园地5.公顷、其他农用地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常宁乡西金河口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南杨庄乡)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南杨庄乡牛大人庄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南杨庄乡牛大人庄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南杨庄乡牛大人庄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18.公顷,其中农用地16.公顷(耕地16.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1.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南杨庄乡牛大人庄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07万元/亩(.05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南杨庄乡麦子疃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南杨庄乡麦子疃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南杨庄乡麦子疃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11.公顷,其中农用地10.公顷(耕地8.公顷、园地1.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南杨庄乡麦子疃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07万元/亩(.05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南杨庄乡西庄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南杨庄乡西庄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南杨庄乡西庄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1.公顷,其中农用地1.1公顷(耕地1.公顷、园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0公顷)、建设用地0.2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南杨庄乡西庄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07万元/亩(.05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南杨庄乡南堡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南杨庄乡南堡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南杨庄乡南堡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3.公顷,其中农用地3.公顷(耕地2.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南杨庄乡南堡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07万元/亩(.05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南杨庄乡北堡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南杨庄乡北堡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南杨庄乡北堡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2.公顷,其中农用地2.公顷(耕地0.公顷、园地2.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南杨庄乡北堡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07万元/亩(.05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吉家庄镇)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吉家庄镇堡里头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吉家庄镇堡里头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吉家庄镇堡里头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1.公顷,其中农用地1.公顷(耕地1.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吉家庄镇堡里头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吉家庄镇大庄子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吉家庄镇大庄子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吉家庄镇大庄子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1.公顷,其中农用地1.公顷(耕地1.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吉家庄镇大庄子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吉家庄镇杨家小庄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吉家庄镇杨家小庄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吉家庄镇杨家小庄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1.公顷,其中农用地1.公顷(耕地1.公顷、林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吉家庄镇杨家小庄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吉家庄镇东上碾头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吉家庄镇东上碾头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吉家庄镇东上碾头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3.公顷,其中农用地3.公顷(耕地3.公顷、其他农用地0.2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吉家庄镇东上碾头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吉家庄镇一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吉家庄镇一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吉家庄镇一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0.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耕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吉家庄镇一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65.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蔚县人民*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
〔〕第号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吉家庄镇二庄子村的土地。经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吉家庄镇二庄子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吉家庄镇二庄子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0.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耕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4.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建设项目。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发〔〕28号),拟征收土地(吉家庄镇二庄子村)位于我县第Ⅵ区片,区片价标准为5.22万元/亩(78.3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75.7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府
年3月20日
来源:蔚县*府网
猜你还想看下边这些文章
●好消息
蔚县有口罩厂了
●蔚县“农村住房建设试点乡镇”民间评选!
●我县又一大动作——重磅签约!
●蔚县支援湖北医护人员,在武汉工作日记(二)
●蔚县支援湖北医护人员的战“疫”日记!
○湖北一家4口17天内相继离世,他写下遗言……
○西合营镇关于加强镇区居民出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疫情防控期间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
●曾经红极一时的蔚县籍主播莉哥,为湖北地区捐款10万人民币!
○最美逆行
出征湖北的蔚县医护人员是谁
○蔚县关于新型冠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的公示
○蔚县水库发布交通管制之后,还有胆大的!
○蔚县:居民出行临时管控!出入境管控...张家口市新增确诊病例2例、疑似病例3例!各县区分布如下...桥西两确诊病例轨迹公布!
○蔚县即日起严禁聚众娱乐、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
●医院告患者书!
☆蔚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蔚县“黑大”持枪聚众伤人,公安局原局长、派出所所长都是保护伞……
●蔚县县城公交、长途汽车、乡村大蓝车线路时刻表(全)编辑声明:我们所发布的一切内容仅作公益性分享,图文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出现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觉得本文有用,请点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